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公众参与 > 在线咨询 > 咨询热点 > 城镇土地使用税
【城镇土地使用税】直接用于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的生产用地指的是什么?
打印本页发表时间: 2017-09-15 10:19 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纳税服务科 字号:

《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<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(﹝1988﹞国税地字第15号)规定:“十一、关于直接用于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直接用于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的生产用地,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、养殖、饲养的专业用地,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、办公用地。”

标签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  • 相关文章
  • 相关下载
回到
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