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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社保】2017年度肇庆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是否有调整?
打印本页发表时间: 2017-07-05 09:38 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纳税服务科 字号:

根据《关于调整2017年度肇庆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通告》的规定,从2017年7月1日起,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本人工资高于全市2016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4966元)三倍的,以14898元为缴费基数上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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