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》第七条规定: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》第十四条规定: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,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、书据的立据时、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。据此,该合同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再贴花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》第七条规定: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》第十四条规定: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,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、书据的立据时、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。据此,该合同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再贴花。